防火門國標GB12防火門試驗方法檢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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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試驗方法
6.1 試件要求
防火門試件結構和門扇內若填充材料應填充對人體無毒無害的防火隔熱材料以及防火五金配件的安裝情況等應與實際使用情況相符。
除非有特殊規定,防火門試件應按本標準第5章的要求內容順序,逐項進行檢驗。
6.2 儀器設備的準確度
儀器設備名稱 準確度
千分尺: ±0.001 mm
游標卡尺(帶深度尺): ±0.02 mm
鋼卷尺: ±1 mm
平臺: 三級
頂尖: ±1 mm
高度尺: ±0.02 mm
鋼直尺: ±1 mm
塞尺: ±0.1 mm
磅秤: ±1 kg
含水率測定儀: 1 %
測力計: 2 N
秒表: 1 s
計數器: 1次
6.3 材料
6.3.1 填充材料
防火門門扇內填充對人體無毒無害的防火隔熱材料,按照GB 8624-2006的規定檢驗其燃燒性能,按照GB/T 20285-2006的規定檢驗其產煙毒性危險分級,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2.1.2的要求;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6.3.2 木材
按照GB/T 4823-1995的規定,檢驗防火門門框、門扇各零部件使用木材的材質,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2.2.1的要求。
按照GB/T 8625-2005的規定,檢驗防火門用木材的難燃性,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2.2.2的要求;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難燃木材的含水率,使用含水率測定儀在防火門同一部件上任意測定三點,計算其平均值,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2.2.3的要求。
6.3.3 人造板
防火門使用的人造板,按照GB/T 8625-2005的規定,檢驗防火門用人造板的難燃性,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2.3.2的要求;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難燃人造板的含水率,使用含水率測定儀在防火門同一部件上任意測定三點,計算其平均值,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2.3.3的要求。
6.3.4 鋼材
6.3.4.1 防火門門框、門扇和加固件使用鋼質材料的性能應有生產廠商提供的合格材質檢驗報告。
6.3.4.2 鋼質材料的厚度采用千分尺測量,在防火門同一部件上任意測定三點,計算其平均值,結果應符合本標準表3的要求。
6.3.5 其他材質材料
防火門使用的其他材質材料,按照GB/T 20285-2006的規定檢驗產煙毒性危險分級和GB/T 8625-2005的規定檢驗難燃性或按照GB 8624-2006的規定檢驗其燃燒性能,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2.5的相應要求;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6.3.6 粘結劑
防火門使用的粘結劑,按照GB/T 20285-2006的規定檢驗產煙毒性危險分級,結果應符合本標準5.2.6.2的要求;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6.4 配件
6.4.1 防火鎖
按附錄A的規定進行檢驗;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6.4.2 防火合頁(鉸鏈)
防火合頁(鉸鏈)板厚采用游標卡尺檢驗,任意測定三點,計算其平均值;
防火合頁(鉸鏈)的耐火性能應按附錄B的規定進行檢驗;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6.4.3 防火閉門裝置
防火門用閉門器應按GA 93的規定進行檢驗;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防火門用自動閉門裝置在接收到火災報警信號后應能自動關閉門扇,其他性能應按相應標準檢驗;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6.4.4 防火順序器
按實際使用狀態將防火順序器裝配到防火門上,同時推開各個門扇,然后同時釋放門扇,目測防火順序器能否使防火門門扇按順序要求關閉;防火順序器的耐火性能應按附錄C的規定進行檢驗,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6.4.5 防火插銷
采用目測及手感相結合的方法檢查防火門上安裝防火插銷的情況,防火插銷的耐火性能應按附錄D的規定進行檢驗,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6.4.6 蓋縫板
防火門蓋縫板的安裝情況,采用目測和手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驗。
6.4.7 防火密封件
目測門框與門扇、門扇與門扇的縫隙處是否設有防火密封件,其性能應按GB 16807的規定進行檢驗,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6.4.8 防火玻璃
應按GB 15763.1規定進行檢驗,或提供國家認可授權檢測機構出具有效的相應檢驗報告。
6.5 加工工藝和外觀質量
由成型門扇或填充對人體無毒無害防火隔熱材料的門扇、門框、防火五金配件組成防火門,其外觀質量以目測方法檢驗,其加工工藝質量按6.7、6.8、6.9的規定檢驗。
6.6 門扇質量
采用磅秤對每一門扇進行稱重,任一門扇的質量(重量)應符合本標準5.5的要求。
6.7 尺寸公差
6.7.1 門扇高度H
采用鋼卷尺測量,測量位置為距門扇兩豎邊各50 mm處,見圖1所示的A-A和A′-A′位置。檢測值與產品設計圖示門扇高度值相減,結果取其極值。

圖1 門扇高度測量位置示意圖
6.7.2 門扇寬度W
采用鋼卷尺測量,測量位置為距門扇上兩橫邊各50 mm處,見圖2所示的B-B和B′-B′位置。檢測值與產品設計圖示門扇寬度值相減,結果取其極值。

圖2 門扇寬度測量位置示意圖
6.7.3 門扇厚度T
采用游標卡尺測量,測量位置見圖3中T1、T2、T3……T8所標定的位置[注:遇鎖具、合頁(鉸鏈)處相應避開50 mm],檢測值與產品設計圖示門扇厚度值相減,結果取其極值。

圖3 門扇厚度測量位置示意圖
6.7.4 門框內裁口高度H′
采用鋼卷尺測量,分別測量門框內裁口的左豎邊和右豎邊,見圖4所示C-C、C′-C′。檢測值與產品設計圖示門框內裁口高度值相減,結果取其極值。

圖4 門框內裁口高度測量位置示意圖
6.7.5 門框內裁口寬度W′
采用鋼卷尺測量,測量位置見圖5所示的D-D、D′-D′、D″-D″。檢測值與產品設計圖示門框內裁口寬度值相減,結果取其極值。

圖5 門框內裁口寬度測量位置示意圖
6.7.6 門框側壁寬度T′
采用游標卡尺測量,測量位置見圖6所示的T1′、T2′、T3′……T6′。檢測值與產品設計圖示門框側壁寬度值相減,結果取其極值。

圖6 門框側壁寬度測量位置示意圖
6.8 形位公差
6.8.1 門扇兩對角線長度差|L1-L2|(見圖7)
采用鋼卷尺測量。

圖7 門扇對角線長度測量位置示意圖
6.8.2 門扇扭曲度D
6.8.2.1 試驗設備:
平臺、三個頂尖、高度尺;平臺的尺寸不應小于1 m×2 m。
6.8.2.2 試驗步驟
6.8.2.2.1 在門扇正反兩面的四個角處分別標出四個測點,如一面為P1、P2、P3和P4測點,則另一面為對應的P1′、P2′、P3′和P4′測點,每個測點距門扇橫邊和豎邊的距離均為20 mm。三個頂尖分別放在門扇的三個任意測點處(P1、P2和P3)將門扇頂起,如圖8所示。用高度尺測量第四個測點P4與平臺的距離h1。
6.8.2.2.2 將門扇反轉180°,按6.8.2.2.1的位置和方法測定平臺至P4′的距離h2。
6.8.2.2.3 門扇扭曲度D的計算公式
D = |h2 – h1| / 2 ……………………………………………………………………………………(1)
試(1)中:
D —— 門扇扭曲度,單位為毫米(mm);
h1 —— 平臺至測點P4的距離,單位為毫米(mm);
h2 —— 平臺至測點P4′的距離,單位為毫米(mm)。

圖8 門扇扭曲度測量示意圖
6.8.3 門扇寬度(高度)方向彎曲度B1(B2)
6.8.3.1 試驗設備:
平臺、四個頂尖、游標卡尺、尼龍線、吊線錐。平臺的尺寸應不小于1 m×2 m。
6.8.3.2 試驗步驟
6.8.3.2.1 將門扇平放在平臺的四個頂尖上,頂尖距門扇橫邊和豎邊的距離均為20 mm,將兩端帶有吊線錐的細尼龍線橫跨于門扇寬度(高度)上,如圖9所示。用游標卡尺的深度尺在規定測量位置量出高度值,即為該規定測量點的彎曲度值。測量位置見圖10所示的E-E(F-F)、E′-E′(F′-F′)和
E″-E″(F″-F″)的 中 點。
6.8.3.2.2 門扇反轉180°,測定門扇另一面的彎曲度值,測量位置和測量方法同6.8.3.2.1。
6.8.3.2.3 門扇寬度(高度)方向彎曲度值,取測量結果的極值h3(h4)。
6.8.3.2.4 門扇寬度(高度)方向彎曲度的計算公式
B1(B2) = h3(h4) / W (H)×1000……………………………………………………………………… (2)
式(2)中:
B1 —— 門扇寬度方向彎曲度,單位為千分之一(‰);
B2 —— 門扇高度方向彎曲度,單位為千分之一(‰);
h3 —— 門扇寬度方向彎曲度值,單位為毫米(mm);
h4 —— 門扇高度方向彎曲度值,單位為毫米(mm);
W —— 門扇寬度,單位為毫米(mm);
H —— 門扇高度,單位為毫米(mm)。
注: 括號內計算門扇高度方向彎曲度。

圖9 門扇彎曲度測量示意圖

圖10 門扇高度(寬度)方向彎曲度測量位置示意圖

圖11 門扇高度方向彎曲度示意圖

圖12 門扇寬度方向彎曲度示意圖
6.8.4 門框內裁口兩對角線長度差|L1′-L2′|(見圖13)
采用鋼卷尺測量。

圖13 門框內裁口對角線長度測量位置示意圖
6.9 配合公差
6.9.1 門扇與門框的搭接尺寸(見圖14)
6.9.1.1 按使用狀態,將試件安裝在試驗框架上,門扇處于關閉狀態,用劃刀在門扇與門框相交的左邊、右邊和上邊的中部劃線作出標記后,用鋼板尺測量搭接寬度。
6.9.1.2 門扇與門框的搭接寬度取測量值的最小值。
6.9.2 門扇與門框的配合活動間隙
按使用狀態,將試件安裝在試驗框架上,門扇處于關閉狀態,門扇與門框有合頁一側、有鎖一側,以及門扇與上框、下框,雙扇、多扇門的門扇之間的活動間隙以塞尺最大插入厚度作為測量值。
6.9.3 門扇與門框的貼合面間隙(見圖14)
按使用狀態,將試件安裝在試驗框架上,門扇處于關閉狀態,門扇與門框貼合面間隙以塞尺最大插入厚度作為測量值。

圖14 門扇與門框的搭接尺寸和貼合面間隙示意圖
6.9.4 門的開面上門框與門扇的平面高低差R
6.9.4.1 門扇關閉,用游標卡尺測定門框與門扇的平面高低差。測量位置見圖15所標定的位置R1、R2、R3……R6。
6.9.4.2 門框與門扇的平面高低差R取測量值的極值。

圖15 門框與門扇平面高低差測量位置示意圖
6.10 靈活性
6.10.1 啟閉靈活性
防火門處于使用狀態,將試件安裝在試驗框架上,手感和目測其啟閉靈活性。
6.10.2 門扇開啟力F
按使用狀態,將試件安裝在試驗框架上,門扇處于關閉狀態,測力計作用于門執手處,并與門扇垂直,將門扇拉開,測量并記錄門扇開啟力F。
6.11 可靠性
6.11.1 試驗框架
為可調框架,以適合安裝不同規格尺寸的防火門,框架應有足夠的剛度,以免在試驗過程中產生影響試驗結果的變形。
6.11.2 試件
包括門框、門扇及實際使用中應配備的防火五金配件如防火鎖、閉門器和順序器等所組成的防火門。
6.11.3 試驗步驟
6.11.3.1 將試件固定在試驗框架上。
6.11.3.2 門扇開啟、關閉為運行一次,運行周期為8 s~14 s,門扇開啟角度為70°,記錄運行次數。試驗過程中應記錄:防火門的各個配件是否松動、脫落、嚴重變形、啟閉卡阻等現象。
6.12 耐火性能
6.12.1 試驗步驟
按使用狀態,將試件安裝在試驗框架上,耐火試驗前檢查試件,門扇應開啟靈活。通過閉門器等閉門裝置關閉門扇,使防火鎖的斜舌碰上,不應用鑰匙鎖閉門扇;特殊使用的門(如管道井門),可用鑰匙鎖閉門扇,鑰匙不應留在鎖孔內。
按GB/T 7633的規定進行耐火試驗。
注: 試件應在同一框架、同一狀態下進行配合公差、靈活性與耐火性能的檢驗。
6.12.2 耐火性能判定條件
6.12.2.1 耐火完整性
應按GB/T 7633的規定判定。
6.12.2.2 耐火隔熱性
應按GB/T 7633的規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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